壹、出借對象:本會會員。
貳、申請程序:由本人或代理人檢具下列文件向本會申請
一、 輔具短期借用申請單。
二、 代理人-身分證正反面影本(本人申請免附)。
参、輔具借用項目及資格:
一、 輪椅、助行器、便盆椅、拐杖(含單手柺、四角拐、腋下拐)、病床:有需求者即可提出申請,由社工人員評估。
二、 氧氣製造機、抽痰機、氣墊床:經醫師診斷確有需求之(中)低收入戶或家境清寒者。
肆、借用須知:
一、 租借期限以三個月為一期,最多不得超過一年,如需超過一年應於屆滿期限之前10日,到本會辦理續約程序。
二、 如遇本會輔具缺乏時,則依登記順序等待通知。
三、 請保持器材的完整,若遇損壞應付維修費及材料費。
四、 輔具耗材請自行購置。